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紫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正南、王阿书抗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正南、王阿书抗至今未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为加大执行力度,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王正南,男,1989年10月1日出生,撒拉族,住甘肃省永靖县川城镇地泉村一社019号。身份证号:622923198910015314。 王阿书抗,女,1994年3月8日出生,回族,住甘肃省永靖县川城镇地泉村一社019号。身份证号:622923199403085320。 (2021)鄂0607执恢100号 凡向本院举报王正南、王阿书抗真实有效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实并及时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到位案款10%支付给举报人报酬。本案执行标的额为204300元,如果执行到位,将得到酬金 20430元。 2025年3月13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止。如果在悬赏期限内,本案债务得到清偿,悬赏即告终结。如果悬赏期间,本院查找到王正南、王阿书抗,且本院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悬赏即告终结。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1897226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