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地处鄂西北部,位于汉水中游,有着2800多年的历史,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养育了一代名相诸葛亮,三国名士庞统,唐代大诗人孟浩然、张继、皮日休,北宋著名书画家米芾等一大批历史文化名人。襄州,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素有“南船北马”、“七省通衢”之称,西接川陕,东连江汉,南通湘粤,北达宛洛,是鄂、豫、川、陕四省毗邻地区的交通枢纽。2001年12月襄州撤县设区,现辖13个镇,人口103万,版图面积2306平方公里,民族主要是汉族,有回、满、瑶、黎、苗和土家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
襄州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6月,其前身为成立于1949年7月的襄樊市襄阳县爱国民主政府司法科,2001年12月撤县设区后更名为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法院,2010年12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襄樊市襄阳区更名为襄阳市襄州区,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法院即更名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现位于襄阳市襄州区荣华路7号,在职干警170人,党组成员7人,院机关内设机构17个,派出人民法庭13个。
近年来,襄州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以陈翀同志为首的院党组一班人带领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政治建院、质量兴院、素质强院、廉政立院”的十六字方针,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全体干警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开创了法院工作的崭新局面,在社会上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授予“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思想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先后有多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区以上领导机关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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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玉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