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特辑】“法院+工会”深化协同联动 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5-04-30 09:29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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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法官,我们有20名老员工已经顺利补缴了社保,办理了退休手续,襄州法院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我们企业和职工都很满意。”4月17日上午,某国有农场公司和其主管机关专程来到襄州法院张湾(涉企专业)法庭,表达感激之情。


2024年下半年,该国有农场公司大量职工即将退休,但工人们在办理退休时发现他们在企业改制前的工龄无法认定,直接影响退休手续办理。“不少工友来到我办公室问怎么解决,公司也是第一次处理这类事情,拿不定主意。”该公司负责人来到张湾(涉企专业)法庭向法官们求助。

事情的背景还要从国企改革说起,2003年12月,人民法院依据199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审理了该国有农场公司“政策性破产”,有力赋能企业淘汰低效产能、重新焕发活力,同时妥善安置了企业职工继续在该企业劳动。20多年来,企业发展蒸蒸日上,已成长为现代化大型农场集团,这其中,与企业风风雨雨一路在国企改革开放大潮中走来的老员工们也作出了卓越贡献。

襄州法院在接到企业求助后,立即启动了多方联动机制,邀请区总会一起进行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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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企业破产终结,某农场公司通过政策性破产承接了原来企业的资产和职工组建,但企业名称和工商登记均发生了变更,应该怎样去认定企业破产前的劳动关系?”工会和企业负责人发出同样的疑问。

“企业破产后员工自动续转,职工劳动关系一直处于延续状态。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员工的社会保险存在少缴漏缴的不利后果不应由职工们承担。”劳动争议专业法官团队给出了问题破解之法。





从问题根源、历史背景、法理依据、防范风险等方面统筹考量,法院、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最终敲定了解决方案:由工会调解固定劳动关系事实、法院出具调解书对劳动关系进行确认、企业报请社保部门足额核定工龄和社保补缴金额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最大限度保护职工退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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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年龄偏大的部分员工,襄州法院派专人会同工会调解员一起到企业进行调解、答疑解惑,指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员工现场签字确认,在此基础上法院再及时制作调解文书。目前,经3次调解已有109名员工与企业达成调解,其中20名员工经法院调解确认劳动关系后顺利补缴了社会保险,并陆续办理退休手续,足额享受了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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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企员工退休中产生的工龄核定、退休待遇问题不断增加。襄州法院高效联动化解某农场公司百余名员工退休问题后,在全省产生了积极反响,兄弟法院和部分国有企业多次到襄州法院学习交流。今后,襄州法院将继续做实“法院+工会”多元解纷机制,围绕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局,用心守护劳资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