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州法院依托区综治中心平台,联动区工会调解组织在先行调解阶段成功化解了一批某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告杨某等8人系某公司员工,因薪资支付等问题与公司产生分歧,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由于仲裁结果未能完全满足其诉求,杨某等8人向襄州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案件事实相对清晰、争议标的额不大,且涉及小微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平衡,我院遂将案件委派至区综治中心区工会职工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先行调解。
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团队迅速启动联动调解机制,与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初期,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员工认为自身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而该公司则表示受市场环境影响,经营压力较大,希望能协商解决。
面对这一情况,法官与调解员一方面向公司详细释明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明确指出其用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听取杨某等人的诉求,从情理角度安抚情绪,并客观分析诉讼可能耗费的时间与精力成本。在多次沟通协商后,抓住双方均希望尽快解决纠纷的共同点,从法、理、情多维度进行疏导。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由公司方限期一次性支付杨某等8人工资的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彻底解决了双方的后顾之忧。在履行期满前,杨某等8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告知该公司已将欠付的工资全部履行到位。
这起劳动争议的成功调解,是襄州法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生动缩影。通过法院力量前置、资源下沉,有效发挥了综治中心在矛盾排查、纠纷化解中的枢纽作用,将批量潜在诉讼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也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襄州法院将继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融合,不断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