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田间飞羽 守护极危生灵│襄州法院深入辖区野生鸟类迁徙停歇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6-04-27 17:31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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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临田野,百鸟归林。为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氛围,切实将生态法治理念传递到基层一线,近日,襄州区人民法院结合近期正在审理的涉捕鸟及陆生野生动物犯罪系列案件,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王镇人民政府深入辖区野生鸟类迁徙停歇较多的村庄开展以保护黄胸鹀等野生鸟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将司法护鸟的法治声音送到村民身边,把生态理念融入乡村田野。











活动中,通过开展普法宣讲、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答疑、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乡音,向村民细致讲解野生鸟类保护的重要意义与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近期辖区内多起案件所涉及的黄胸鹀,干警向现场群众做了重点科普,告诉大家曾广泛分布于稻田湿地的黄胸鹀,因非法猎捕等原因已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世界极危物种,在我国与大熊猫同属最高级别保护动物,绝对不可随意猎捕、伤害。



法院干警结合近年来法院审理的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典型案例,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普法宣讲,清晰告知村民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黄胸鹀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的法律后果——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针对部分群众存在的“捕鸟解馋不算事”“野生鸟类滋补养生”等错误认知,干警逐一破除误区,明确说明张挂捕鸟网、使用弹弓猎捕鸟类、私自笼养野生保护鸟类等行为的违法性,引导群众摒弃滥杀野生动物陋习,守住法律底线。现场群众认真聆听、主动咨询,干警耐心解答、清晰讲解,告知发现野生受伤鸟类、非法捕鸟行为的救助路径和举报方式,让法治知识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襄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以普法宣传、司法审判、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涉野生鸟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用司法力量守护蓝天飞羽,守护极危生灵,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绿色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