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黄胸鹀等野生鸟类共建生态法治家园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鸟语花香是自然最美的馈赠,百鸟翱翔是生态和谐的象征。每年的4月1日是国际爱鸟日,4月1日至7日为湖北省爱鸟周。近年来,我区非法猎捕、收购黄胸鹀、麻雀等野生鸟类的事件仍时有发生。黄胸鹀(俗称“禾花雀”)作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列为极危物种,种群数量曾因非法猎捕等原因锐减超过90%,如今已处于灭绝边缘,保护工作刻不容缓。在国际爱鸟日及湖北省爱鸟周来临之际,襄州区人民法院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守法治底线,坚决抵制非法行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晰保护红线。不非法猎捕、伤害黄胸鹀等野生鸟类,不购买、不食用、不交易野生鸟类及其羽毛、标本等制品,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鸟类贸易。对非法猎捕、贩卖、食用保护鸟类的行为,及时向110或当地林业、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共同织密法治保护网。
二、守护栖息家园,优化鸟类生存环境
主动爱护自然生态,保护鸟类栖息地。不随意砍伐林木、填埋湿地、破坏绿地,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湿地修复等公益活动;减少农药、化肥使用,维护农田、河流等生态环境,为黄胸鹀等野生鸟类营造安全、适宜的觅食与栖息空间。
三、践行文明观鸟,杜绝人为干扰
文明亲近自然,不干扰鸟类正常生活。观鸟、拍鸟时保持安全距离,不追逐、驱赶鸟类,避免干扰鸟类自然习性或引发疾病传播。遇见受伤、受困的野生鸟类,及时联系野生动物救护机构或主管部门开展科学救助。
四、主动宣传科普,凝聚保护合力
自觉学习黄胸鹀等野生鸟类保护知识,了解其生态价值与保护意义。向家人、朋友、邻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与爱鸟护鸟常识,带动身边人加入保护行列,让“爱鸟、护鸟、守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自觉。
市民朋友们,保护一只鸟儿,守护一片蓝天;呵护一种生灵,筑牢一方生态。保护黄胸鹀等野生鸟类,不仅是守护自然生态,更是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襄州区人民法院坚决履行生态司法保护职能,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交易、运输黄胸鹀等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力量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也期待与全体市民携手同心,以司法为盾、以行动为基,让黄胸鹀等野生鸟类重新自由翱翔于天地,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徐徐展开。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日